金岩高新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出炉:法律意见

2025年4月3日,据相关资料,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安徽金岩高岭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 。2025 年 03 月 12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通过,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公告了相关股东大会通知。2025 年 04 月 02 日上午 9:00,本次股东大会在金岩高新会议室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由董事长张矿先生主持,实际召开时间、地点、方式与通知一致。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7,289.43 万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股东代理人均出示了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法律意见 。出席及列席会议的还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聘请的律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公布了审议的议案,包括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一系列共 11 项议案法律意见 。投票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现场表决,按公司章程规定程序监票,对特定议案实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最终审议通过了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各项议案。

综上所述,天禾律师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各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与结果合法有效法律意见

来源: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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