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居法律顾问在行动】第16期:村居法律顾问化解交通事故纠纷:法律纠纷

(来源:阳信县司法局)

张某系流坡坞镇某村村民,2024年8月18日6时,张某在驾驶电动四轮车下班回家过程中,因避让对向车辆与停放在路边杨某的车辆发生事故,张某受伤、张某电动车损坏、杨某车辆损坏法律纠纷。杨某因为车辆损失将张某告上法庭。张某收到法院传票后,非常着急,找到村居法律顾问山东君讼律师事务所冯玉波律师寻求帮助。

【村居法律顾问在行动】第16期:村居法律顾问化解交通事故纠纷:法律纠纷

冯律师了解到张某家庭非常困难,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及时与县法律援助中心联系,协助张某办理了法律援助法律纠纷。随后,冯律师详细向张某了解事故发生情况,并且到阳信县交警队调取了相关材料。经过查看相关证据材料,冯律师了解到张某的四轮车由于没有挂牌属于非机动车,而杨某的车辆由于停放位置不对,应当对事故承担相应的责任。冯律师分析这不仅是杨某起诉张某财产赔偿的单个案件,还涉及张某自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车辆损失等要求杨某赔偿的案件,并且张某的车辆损失还需要进行车损鉴定。

冯律师首先帮张某书写诉状,提起诉讼,要求杨某赔偿张某相关损失,在起诉的同时也提起了车辆损失鉴定申请法律纠纷。由于两个案件分别由两个法官审理,冯律师分别与两个法官沟通,历经几次庭审,最终法院判决驳回杨某要求张某赔偿车辆损失的诉求,而另一案件判决杨某车辆投保保险公司赔偿张某医疗费、电动四轮车损失等一万余元,有效维护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张某对村居法律顾问冯律师表达了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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